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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中石化,你不是查“内鬼”,你是心里有鬼

  • polly12c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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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1/4/20 11:47:07
  •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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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价酒单”曝光后,中石化集团公司派出联合调查组到达广东。中石化广东分公司曾经开过三次会,会议主要要求各个部门追查泄密人,到底是谁泄的密,怀疑是内鬼,一旦查出要严惩。中石化集团一位内部人士对记者表示,出示酒单发票的一定是中石化内部人士所为,且“不是一般的人,因为这样大宗的发票并不是放在桌面上谁都可以看得到的,私自披露公司内部财务情况也不符合公司有关规定”。《新京报》


历史上的叛徒见利忘义、卖国求荣,百姓深恶痛绝,恨不得一刀两断。如果“天价酒单”的“内鬼”是一个叛徒,调查组把他揪出来严惩不贷,我一定拍手称快。可是“天价酒单”的“内鬼”不是叛徒,他是一个勇士!他的泄密行为非但没有卖国求荣,反而利国利民,“天价酒”的曝光使贪官污吏浮出水面,防止了国有资产进一步流失。如果他不曝光,“百万酒单”变成“千万酒单”都没人知道,贪官污吏贪得盆满钵满依然升官发财。这个“内鬼”为国家为人民立了一件大功,有功就应该奖励。中石化作为一家国有企业,更应该以国民利益为重,员工做了利国利民的好事,你不奖励倒也罢了,还“一旦查出要严惩”,你太不识好歹了!员工做了利国利民的好事,中石化反而严惩不贷,这不是摆明了要与人民为敌、与国家对着干吗!中石化,你胆子可不小!



中石化内部人士表示,“私自披露公司内部财务情况不符合公司有关规定”。真是越说越目无王法了!请问是“公司规定”大,还是“国家规定”大?是违反国家法律严重,还是违反公司规定严重?在国家法律面前,“公司规定”算个p!法律规定,举报腐败行为是公民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在法律赋予的权利面前,“私自披露公司内部财务情况不符合公司有关规定”靠边站!贪官污吏休想拿“公司规定”做挡箭牌!贪污腐败违反国家法律,百姓深恶痛疾,人人有揭发的权利与义务,岂能因为是公司员工就噤若寒蝉!如果揭露腐败却被严惩不贷,正义之士情何以堪!


中石化员工行使反腐的权利,却受到公司的打击,国家岂能坐视不管!如果国家坐视不管,做好事不得好报,反腐却被严惩不贷,以后看到腐败行为谁还敢站出来揭发!中石化以后再出现“千万酒单”、“千万豪车”,谁还敢“泄密”?如果没人泄密,天价酒、天价烟、特价车的拥有者将安枕无忧,天价酒、天价烟、天价车都将成为永远的秘密。如果内鬼被中石化找到后撤职,我建议国家有关部门插手,谁敢撤他的职,你就撤谁的职。


中石化,你不是查内鬼,他不是鬼他是勇士,你是心里有鬼,你是在为以后贪污腐败铺平道路。小子,喝了几瓶好酒,你就“泄密”了,坏了我们的好事,有你好看!如果大家都像你一样喜欢说三道四、喜欢“泄密”,你叫我们这些贪官怎么贪啊?不行,不能让别人跟着说三道四,必须严惩不贷以儆效尤,看以后谁还敢“多管闲事”!把“泄密”的嘴堵住,没人泄密之后,就可以想喝就喝、喝得痛快,酒钱不够油价再涨几块,茅台拉菲就有人买单了。
  
  • 爱重来
  • 发表于:2011/4/20 11:47:44
  • 来自:江苏
  1. 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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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的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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