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原创]东台“放水”,工商、公、检、法应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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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0/12/5 17:20:17
-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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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放水钱”已成为一夜暴富的新手段,许多不务正业的人员开办了若干担保公司,从事着大量的“放水”业务,很短时间内他们聚集了大量财富,而且正在向更高目标迈进。由于“放水”的暴利,现在已吸引着更多的人加入其中,有可能形成一股势力,严重影响到社会安定。 开办担保公司是经工商局登记注册的,工商部门应当依法对担保公司的业务开展情况进行调查,对超越经营范围的,应当依法处理;公安部门出于维护社会治安及打击刑事犯罪的需要,应当依法对涉嫌非法集资、敲诈勒索、非法拘禁、非法侵入公民住宅、故意伤害等治安及刑事案件立案查处;检察部门应当依法对各种举报、申诉、控告登记归纳,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处理,同时监督公安机关的相关行为;法院应当依法从严审查民间借货纠纷的立案,规范民间借贷纠纷的审判。 职能部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齐抓共管,相信不远的将来,“放水”将在东台绝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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