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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一年换40个轮胎,恰恰是不能进行公车改革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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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0/11/25 8:0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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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换40个轮胎,恰恰是不能进行公车改革的理由!    

   有些人,空有忧国忧民之心,却没有谏言建议之智,真的是很遗憾。例如,有人说,一部公车一年换40个轮胎,因此,公车改革刻不容缓。我就不知道这些人是怎么想的?
 
    做个类比,如果因为公务员中存在“包二奶”的现象,就立法允许公务员“一夫多妻”,你觉得这样的做法荒唐吗?这和因为存在“公车浪费”、“公车私用”就进行公车改革,在本质上是一样的荒唐。
 
    违规、违法行为,应该受到无情的打击,而不能成为讨价还价的筹码!
 
    “公车浪费”、“公车私用”的原因,就是党风不正、政风不正。就拿那部一年换40个轮胎的公车来说,这绝对不是用车制度问题,那名开公车的司机,其行为就是明目张胆的贪污;那位在报销单据上签字的领导,则有两种可能:一、他是贪污犯的同伙,二他就是一个弱智(俗称“傻比”)。
 
    因此,风气不改,用车制度先改,结果只能和改革的初衷背道而驰——在补贴照拿的同时,公车照用、费用照花,使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财政负担雪上加霜!这样的可能性起码有90%以上!
 
    目前行政机关的用车,一般分三种情况:
 
    第一、领导用专车,费用公家全包,车辆的日常打理有专人负责。
 
    第二、基层公务员借用企业车辆,要求办事企业车接车送;
 
    第三、使用本行政单位的公用机动车。
 
    进行用车改革、发放高额“车补”之后,对应上述三种用车情况,则:
 
    第一、高层领导大赚,补贴照拿,专车照配。
 
    第二、中层领导不亏不赚,专车虽然没了,但是“车补”可以补贴自己的私车,还可以找借口使用公用机动车,所以,起码的是亏赚相当。
 
    第三、基层公务员小赚一笔。依然可以借用企业车辆,依然可以使用公用机动车,同时还可以拿“车补”。
 
    综合起来看,结果只能使行政机关用车的开销更大,起码不会得到压缩。
 
    想遏制“三公浪费”,办法很简单、TOO EASY:接受监督、严厉处罚!
 
    怎样接受监督?就以公车使用为例,一部公车,每年的行车记录、违章记录、维修记录、费用记录,在接受有关部门监察、审计的同时,全部向社会公开(主要是依靠网络平台),并奖励发现其中问题的公民。
 
    怎样处罚?不能搞警告、记过这样的“毛毛雨”,发现问题,直接“双开”(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从农村来的,那来的回那去,回乡务农;从城市里来的,回街道吃低保、领失业救济。
 
    有了这样的监督,有了这样的处罚,我就不信哪部公车一年敢换40个轮胎、敢报销10万维修费?除非他是“阎锡山的队伍”!
 
    关于给公务员发“车补”的问题,我认为“车补”应该发,但是,不能按照小轿车的标准,那部法律、那条那款规定了公务员上下班、出门办事一定要乘坐小轿车?因此,要发“车补”的话,标准很简单,按乘用电动自行车的标准补、按乘用公共交通工具的标准补。这是最时尚的“低碳标准”!


[此贴被撒哈拉之恋于2010-11-25 7:59:30编辑过] 
  
  • 74owZaqk
  • 发表于:2010/11/25 19:33:22
  •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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