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4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节假日除外)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无犯罪证明以及近期同底版2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填写报名表,有工作经历者需提供原单位工作证明。
镇党群工作局会同社会事业局、公安等部门对照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后同意后给予回复,请注意查收。
资格审核合格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必须达2:1,如达不到2:1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岗位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总分100分,笔试合格线为50分。
笔试结束后,在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主要测试面试对象的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气质、仪表等,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面试人员成绩,面试合格线为60分。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50%的比例计算。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录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再相同,加试决出名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复审。考察结束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无异议后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合格的实行劳务派遣,与东台市人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工资待遇构成参照现有同类人员(基本工资加考核工资加职龄工资),试用期满后,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试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的人员已有工作单位的,由本人负责与原工作单位终止合同或协议。已与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聘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