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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缴费提醒!不可补缴!

  • 孤獨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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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复:0
  • 发表于:2023/12/14 15:20:28
  •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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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灵活就业人员

企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

将于2023年12月31日截止

请各位参保人务必及时

将本年度费用缴清


也许,还有部分市民

抱有侥幸心理

错过了今年,明年还能补缴

在这里告诉你哦~

是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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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即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内最长可按年申报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除国家特殊规定外,不得违规向前进行以往年度的补缴来增加缴费年限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税务局《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苏人社发〔2022〕58号)规定,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温馨提示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规则为按月计息,早缴费早计息,增加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提高退休养老金水平。因此,如无特殊情况,小东还是建议各位参保人员及时缴纳本年度社保费!

详细信息请点击查看→12月31日截止!不得补缴!


此前,我市就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

进行意见征求

明确规定,新的《实施办法》

从2024年1月1日开始实施

这就意味着需要在今年年底前

缴纳本年度保险费用

还没缴纳的市民朋友们

请尽快缴纳!

详细信息请点击查看→征求意见!事关所有东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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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啦,事情基本上都说完了

还有一个小提醒呢~

此前,因为相关信息系统进行停机升级

医保缴费平台暂时无法使用

但是!12月11日0时起恢复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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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缴费需要的市民朋友们

可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

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进行缴费

或者江苏医保云app进行缴费

详细的操作说明请点击查看

???

即日起,恢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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