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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东台公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 黒色ン誘惑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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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3/6/20 16:00:29
  •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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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管理,防范交易风险,维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东台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住建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意见》(建房〔2020〕16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商品房预售款定金、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和银行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等购房款应全部进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特别提醒!预售资金未按规定存入监管账户,无法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网签备案!

请购房人在购房时注意核实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信息,将购房款直接存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并对开发企业违规收取商品房预售资金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监督举报电话∶0515-69988016)。现将我市主城区、开发区、高新区在售房地产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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