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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忘记缴费了,这可怎么办!
别急,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延长了,现在缴费还来得及!
东台的小伙伴们注意啦!
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集中参保缴费期延长至6月底了!
还未办理的抓紧了
1、缴费期限
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
2、参保对象
具有我市户籍且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我市取得居住证的人员;我市辖区内各级各类教学教育机构在校学生及托幼儿童。
3、缴费标准
缴费标准仍按照《关于明确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盐医保发[2022]62号)、《盐城市照护保险实施细则》(盐医保发 [2022]14 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1.市区(市本级、亭湖区、盐都区、大丰区、开发区、盐南高新区)成年居民(不含在校学生),每人450元(含照护保险30元);在校学生、托幼儿童及其他未成年人,每人250元(照护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暂免征缴)。
2.其他县(市)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成年居民 (不含在校学生),每人420元;在校学生、托幼儿童及其他未成年人,每人250元。
4、待遇享受
2023年6月30日前,按规定参保缴纳我市城乡居民医保费用的人员,自缴费次日起享受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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