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便看看黄历※
今日推荐
城市心情
论坛专题
论坛签到
社区图吧
用户中心
帮助中心
东台全职招聘
东台人才市场
东台租房信息
东台房屋交易
东台二手市场
东台车辆买卖
立即注册。已有帐号? 登录或使用QQ登录微信登录新浪微博登录
根据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盐政发〔2023〕2号)精神,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拟于近期提请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调整盐城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政策调整的主要内容
调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家庭成员均符合贷款条件的,在城区(亭湖区、盐都区、盐南高新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购建自住住房的,贷款最高限额由60万元调整至100万元;其余各地购建自住住房的,贷款最高限额由60万元调整至80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由最长不超过20年延长至30年。生育二孩、三孩及以上的家庭在我市购建自住住房的,家庭成员均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在现行标准基础上分别提高10万元、20万元;生育二孩、三孩及以上的家庭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每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限额在现行标准基础上分别上浮20%、40%。
政策调整的执行时间
盐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提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出台具体实施办法。调整后的政策从2023年3月1日开始执行。
下载APP 随时随地回帖
注意:视频地址非网站地址,支持优酷、土豆、搜狐、乐视等视频网站提供的视频地址
旺旺狗
兔斯基
蘑菇
悠嘻猴
土豆
猪猪
QQ
洋葱头
唛哩轰
喜洋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