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民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等6部门联合下发的《江苏省地名文化遗产评定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经各县(市、区)申报,市级相关部门和专家论证评审,盐城市1个古城、3个古镇、3个古村落,共7个地名被列入盐城首批市级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单。
对于老地名的保护,专家认为,一个特定的区域,如果它具有悠远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老地名”就是这种“悠远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的一种标识,一种外在的表征。“将一些文化价值丰富的地名列入保护名单,对于打造地方特色文化、留住盐城人的乡愁记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盐城市民政局区划地名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第一批地名保护的选择上,主要的考虑因素是地名沿用时间较长、地名文化内涵丰富,并有重要传承价值和知名度较高的古城、古镇、古村落地名。地名从古至今,延用千百年,十分不易。现在老地名、小地名消失速度很快,将一些富含地方特色和历史文化气息的地名纳入保护名录,就是为了保护这些地名,使其能够一直延用下去。一旦列入名录,这些地名就不能随意更改、撤销。“下一步,我市将持续加强地名文化保护和传承工作,深入挖掘地名文化资源,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全市地名文化遗产的影响力和知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