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亨达燃气液化气站搬迁新建项目决策事项稳评公示决策事项责任单位:东台市东台镇人民政府
决策事项内容:1.项目建设地点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东台镇兴房村九组。
2.建设规模
:本项目液化气站总用地面积约
7.3亩,辅助用房等建筑面积
525平方米。本站储存规模为
4台
50m3的
LPG埋地储罐,日罐装规模为
300瓶。
3.建设内容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从现有场址搬迁到东台镇兴房村九组,新建一个燃气液化气站,配备
4台
50m3储罐、液气分离器、缓冲罐、压缩机、泾泵等其他配套设施。
4.项目总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
1200万元。
5.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全部由建设单位自筹(资本金
120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
100%)。
6.建设期
:本项目建设期
1年。
该项目由东台市亨达燃气有限公司委托江苏泰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展稳评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的实施意见》盐办发【
2021】
16号
的文件、省关于建立完善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相关规定,现进行公示征求利益相关者的建议和意见。本公示的公示期为
2022年
08月
08到
2022年
08月
17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与
韩先生联系。联系电话:
13115063099。
东台市东台镇人民政府
江苏泰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
08月
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