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
招聘采用笔试、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方式确定聘用对象。笔试、面试、实践技能均实行百分制。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人选,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实践能力考核主要测试与岗位相适应的技能和操作水平,面试、实践能力考核合格线均为60分。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
2、体检、政审
考试结束后,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具体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表》。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选。同一岗位类别报考人员出现同分时,按照具有相应执业资格(技术职称高低或通过国家执业资格、技术职称考试)、学历高者优先入围。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和其他相关体检要求。政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遇有体检、政审不合格的,按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出现同分时,方法同上。
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签订劳动合同(已与单位签订聘用或劳动合同的,须在被录用公示期满后一周内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或劳动关系的证明,否则视为自动放弃)。2022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12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并报到,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医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初始合同期限定为3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劳动合同。签订合同期间,享受本单位合同制人员待遇,缴纳五险一金。合同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的,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考核合格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否则届时将终止聘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