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东台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要求
时堰派出所计划招聘辅警3人。具体岗位:勤务指挥室1人、社区1人;外勤1人(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年龄18周岁到35周岁,女性大专以上学历,男性高中以上学历;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4、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吃苦耐劳,热心服务社会;
5、具备拟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予录用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3、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5、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6、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1、报名。报名须携带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所提供的全部材料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时间:2022年3月24日至3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
报名地点:时堰派出所
联系人:叶欣婷、刘春生。
2、资格审核。报名时,将对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且符合招聘条件,资格审核合格。
四、考试方法、内容和实施办法
1、考试方式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合格线为5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
2、考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的理论水平、综合素质、岗位适应能力等。
3、实施办法
笔试入围后按不超过招聘人数1:3的比例,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2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结束后,计算考生总成绩。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按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时,党员、退伍军人优先;同为党员、退伍军人,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再相同者,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和道德品行,是否有违法、违纪、处分和失信等情况。遇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原因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六、薪酬待遇
待遇比照同类人员执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后经考核合格签定劳动合同。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市公安局政治处具体组织实施,接受纪监部门监督和人社部门指导。监督电话:0515-85298078。
本公告由东台市公安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