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
一、招标条件
东台亚同水处理有限公司托管运营项目已经头灶镇人民政府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头灶镇乡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东台市高新技术园区(东台市头灶镇)。
2、东台亚同水处理有限公司位于东台市高新技术园区(东台市头灶镇)纬五路2号,占地面积27940.85㎡,总建筑面积2031.94㎡。该水处理项目综合规划设计规模48000吨/d,一期工程日处理能力16000吨/d,于2015年建成,未投入运行。
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托管运营单位。
3、招标内容:负责东台亚同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生产、运行、经营、技术培训及其他伴随服务;并保证出水水质要求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环境工程高级技术职称。
3、业绩要求:企业承担过2个从事的日处理能力在4000吨/日及以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规定)且未被生态环境部门处罚的近三年的运营管理业绩([提供:委托运营合同(加盖单位公章)、缴费手续(加盖单位公章)、履约凭证(加盖单位公章)、未被行政处罚承诺书(原件)等相关资料];)。
四、资格审查文件
1、营业执照;
2、运营管理业绩,附委托运营合同复印件(盖章,原件备查),未被生态环境部门行政处罚的承诺书;
3、运营管理组成人员明细表;
4、运营管理人员学历、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岗位证书(盖章,原件备查);
5、授权委托书(原件)。
五、报名
1、投标申请人可于2021年1月12日8:30-2021年1月19日17:00(休息日除外)将资格预审资料送到东台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地址:东台市北海西路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15、16窗口)。
2、招标人于2021年1月20日18:00前通知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领取招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东台日报》、东台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ongtai.gov.cn/信息公开/政府采购)、东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dongtai.yancheng.gov.cn/)、东台市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http://dt.jsnc.gov.cn/)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头灶镇乡镇企业集体资产经营公司
地址:东台市头灶镇
邮编:224200
联系人:丁桂明
电话:13962036109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常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东台市望海东路30号(东台市市政工程公司三楼)
联系人:唐存明
电话:13505111511
特别说明:本项目非进入东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由招标人自行组织招投标活动。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