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1:判断是否感染新型冠状病毒,需结合临床症状和流行病学史进行综合分析,出现发热、咳嗽等上呼吸道症状并不意味着一定是感染了新型冠状病毒。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七版),判断是否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疑似病例,需结合流行病学史和临床表现综合分析:
(1)流行病学史:
①发病前14天内有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境内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或境外疫情严重国家或地区的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②发病前14天内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核酸检测阳性者)有接触史;
③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境内其他有病例报告的社区,或境外疫情严重国家或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④聚集性发病:14天内在小范围内(如家庭、办公室、学校班级、车间等场所),出现2 例及以上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的病例。
(2)临床表现:①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②具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影像学特征;③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正常或降低,淋巴细胞计数正常或减少。
疑似病例判定标准:有流行病学史中的任何一条,且符合临床表现中的任意2条;或无流行病学史的,符合临床表现中的3条。
在确定为疑似病例的基础上,具有以下病原学证据之一者,可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①实时荧光RT-PCR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②病毒基因测序,与已知的新型冠状病毒高度同源。③血清新型冠状病毒特异性IgM抗体和IgG抗体阳性;血清新型冠状病毒特异性IgG抗体由阴性转为阳性或恢复期较急性期4倍及以上升高。
释义2:花几分钟学会用体温计测量体温,全家受益。
发热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常见症状之一,在疫情流行期间,加强家人体温监测,对于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市场上有多种体温计,但比较常用的仍然是水银(汞)体温计。用水银体温计测量腋下温度是简单、方便的体温监测方法。
成年人正常腋下体温为36℃~37℃,早晨略低,下午略高,1天内波动不超过1℃,运动或进食后体温会略微增高。在安静状态下,腋下体温高于37.3℃,即属于发热。37.3~38℃是低热,38.1~41℃是高热。
测量时,用手捏住体温计的玻璃端,将体温计度数甩到35℃以下,再将水银端放在腋下最顶端后夹紧,10分钟后取出读数。正确的读数方法是:用手拿住体温计的玻璃端,即远离水银柱的一端,使眼睛与体温计保持同一水平,然后慢慢转动体温计,从正面看到很粗的水银柱时就可读出相应的温度值。读数时注意不要用手碰体温计的水银端,否则会影响水银柱读数而造成测量不准。需要注意的是,使用水银温度计时应轻拿轻放,避免损坏。一旦破损,如处理不当,温度计中溢出的汞会变成汞蒸气,可造成吸入中毒。
释义3:与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有可能造成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密切接触者的判定标准为:从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症状出现前2天开始,或无症状感染者标本采样前2天开始,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与其有近距离接触的人员,具体接触情形如下:
1.共同居住、学习、工作,或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如近距离工作、共用同一教室或与病例在同一所房屋中生活;
2.诊疗、护理、探视病例的医护人员、家属或其他与病例有类似近距离接触的人员,如到密闭环境中探视病人或停留,同病室的其他患者及其陪护人员;
3.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人员,包括在交通工具上照料护理人员,同行人员(家人、同事、朋友等),或经调查评估后发现有可能近距离接触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其他乘客和乘务人员。不同交通工具密切接触判定方法参见本条释义4。
4.现场调查人员调查后经评估认为其他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的人员。
密切接触者观察期限为自最后一次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发生无有效防护的接触后14天。密切接触者在医学观察期间若检测阴性,仍需持续至观察期满。疑似病例排除后,其密切接触者可解除医学观察。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是每个公民法定的责任和义务,既能保护自己,也能保护他人。
释义4:交通工具不同,密切接触者的判定条件也不同。
1.飞机
(1)一般情况下,民用航空器舱内病例座位的同排和前后各三排座位的全部旅客以及在上述区域内提供客舱服务的乘务人员作为密切接触者。其他同航班乘客作为一般接触者。
(2)乘坐未配备高效微粒过滤装置的民用航空器,舱内所有人员。
(3)其他已知与病例有密切接触的人员。
2.铁路旅客列车
(1)乘坐全封闭空调列车,病例所在硬座、硬卧车厢或软卧同包厢的全部乘客和乘务人员。
(2)乘坐非全封闭的普通列车,病例同间软卧包厢内,或同节硬座(硬卧)车厢内同格及前后临格的旅客,以及为该区域服务的乘务人员。
(3)其他已知与病例有密切接触的人员。
3.汽车
(1)乘坐全密闭空调客车时,与病例同乘一辆汽车的所有人员。
(2)乘坐通风的普通客车时,与病例同车前后三排乘坐的乘客和驾乘人员。
(3)其他已知与病例有密切接触的人员。
4.轮船
与病例同一舱室内的全部人员和为该舱室提供服务的乘务人员。
如与病例接触期间,病例有高热、打喷嚏、干咳、呕吐等剧烈症状,无论时间长短,均应作为密切接触者。
释义5: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出现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或腹泻等消化道症状,应尽快到发热门诊排查、诊治。
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对就诊人员进行初筛,合理引导就医,及时发现传染病风险,有效利用医疗资源,提高工作效率。发热门诊有较为严格的传染病防控措施,可有效避免发生交叉感染。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各地都公布了开设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名单。
出现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或腹泻等消化道症状,特别是有新冠肺炎流行病学可疑暴露史,要及时报告,按要求就诊,并配合开展相关调查。
及时到发热门诊进行排查诊治,有利于医务人员对就诊者是否患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及时做出判断,并尽早进行治疗,同时防止传染他人,更好地控制疫情。
释义6:就医时,应向医务人员详细说明症状、近期旅行史、居住史和接触史。
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时,要遵守诊疗流程和规范,接受医院工作人员的引导。应详细说明自己的症状,如是否有发热、干咳、腹泻等,应主动告诉医务人员近期是否去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地区,有无与发热、咳嗽等症状的患者近距离接触史,便于医务人员做出诊断,及时采取适宜的治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