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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tzxll吕林 (律师) 提出的问题

dtzxll
法律援助律师
回答:1 浏览:2219 提问时间:2013/4/26 8:59:13
群众,称赞它是“及时雨”,总能在最艰难的时候获得帮助;   政府,说它是“连心桥”,一头连着群众的温暖,一头连着政府的关怀   叶东升 顾敏 单小涛 崔恒宇   669件、3760人次、924万元,这是一组看似普通的数据,却串连起我市法律援助工作者一年来走过的爱心足迹。去年以来,市法律援助中心秉承“让打不起官司的人能打赢官司”这一宗旨, 积极创新服务理念,探索服务举措,简化服务程序,努力做到“应援尽援、应援速援、应援优援”,为我市弱势群体撑起了一片蓝天。   据统计,2012年,该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69件,同比增长45.5%,提供法律咨询(来访来电) 3760人次,同比增长63.9%,帮助当事人挽回损失或获得利益924万元,受援人满意率达98%。市法律援助中心被命名为首批“江苏省法律援助机构合格窗口”,荣获盐城市“法律服务先进单位”称号,在全市目标任务综合考核中,荣获“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与行政效能建设工作奖”。   法援讨薪,让民工“劳有所得”   去年10月,4名神色匆匆的少数民族农民工来到市法律援助中心,用生硬的普通话向工作人员求助。原来他们来自同一家庭,2011年2月,经人介绍举家来到我市一家建筑企业从事焊接工作。去年3月,农民工孙某在施工时不慎从高处摔下造成腿部受伤。事发后,所在企业不但没有积极进行救治,反而在孙某休养期间,单方面终止劳动关系,克扣孙某受伤后的工资及加班费用。   中心了解情况后,立即指派江苏海瑞华律师事务所吕林律师办理该案,并全程跟踪指导。承办律师接案后认真查看证据材料,补充收集相关人证、物证,据实力争为孙某维权。不久,市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用人单位向孙某发放克扣的工资及加班费共计20317元。   为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去年以来,市法律援助中心对群体性农民工讨薪案件,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实行“免经济审查,随即派员承办”,做到当日受理、当日审批、律师当日介入。对确实无法以非诉讼援助方式解决的,及时为农民工提供诉讼法律援助;同时,加强与相关行政部门协调配合,借助部门优势,实现资源共享,及时掌握拖欠工资企业的情况以及在私营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打工的民工讨薪情况,综合运用申请法院诉讼保全、先予执行等方式有效化解农民工劳资纠纷。2012年,该中心接待农民工来电来访672人(次),受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462件,先后收到农民工赠送的锦旗(镜屏)8面,感谢信50余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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