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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林律师事迹简介
吕林同志于2002年6月从事律师工作,历任律师助理、执业律师、副主任律师,现任江苏明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历年在法律服务工作中曾多次被东台市司法局、东台市人民政府评为“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被盐城市司法局评为盐城市十佳青年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坚持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处处严格要求自已,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无违法违纪行为,无当事人投诉情形。从事律师工作十多年来,具备了扎实的法律理论知识及诉讼技能,能够自觉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能够积极参加社会组织的法律咨询宣传活动,能够很好的与同行和睦相处,能够认真完成所里及援助中心指派的业务。所代理的案件都取得了较好的办案效果,受到了委托人的好评。所接手的案件,无论标的大小,无论有无报酬,他都要求投入百分之百的热情,把每一个案件、每一次谈判、每一份合同都做成精品,如周时俊借款一案二审直接改判、刘某信用卡借款二审改判、上海华联超市排除妨碍一案再审改判、钱根保房产执行一案异议改判及执行回转,赵林香民间借贷与钱卫东聚众斗殴一案被《北大法宝》收集为经典案例。
单位:江苏海瑞华律师事务所
二0一七年三月十七日